罗布森湾生态保护区旅游攻略-罗布森湾生态保护区必玩景点

辛有志
罗布森湾生态保护区

罗布森湾生态保护区坐落于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建立于1982年,占地1715公顷,旨在保护这一地区的特色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多种多样的动植物物种。这一保护区的物理和生物系统具有多样性,为研究和教育活动提供了便利。

罗布森湾生态保护区是观鲸的理想之地,尤其是逆戟鲸,共约200头,因为这里丰富的鲑鱼为驻地逆戟鲸的主要食物来源。如果您想近距离的观赏这些庞然大物的话,可以乘坐皮划艇漫游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蜿蜒曲折的海岸线,观赏这些凶猛而可爱的生物。除了逆戟鲸外,这片水域同样生活着大量小须鲸、座头鲸、鼠海豚、海豹和海狮。

Robson Bight Ecological Reserve

必去理由:加拿大观赏逆戟鲸的理想之地

景点所在大洲: 北美洲【North America】

景点所在国家/地区:加拿大[Canada]

景点所在省、州: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British Columbia]

粤港澳生态保护专家汇聚珠海 为共建​大湾区湿地生态圈建言献策

11月26日,由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办,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协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湿地保护及志愿者行动研讨会”在珠海召开,多名来自粤港澳生态保育、动植物保护、红树林培育、环境教育等领域的特邀专家汇聚一堂,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湿地生态圈建言献策。据悉,这是连续第三年在珠海举办湾区湿地保护研讨会议。

研讨会现场

会上,多名来自粤港澳生态保育、动植物保护、红树林培育、环境教育等领域的特邀专家,分别围绕“湾区水鸟走廊”“澳门湿地人工复育”“中国水獭的保护现状”“珠海最后的水獭”“困难立地红树林恢复与重建技术”“人类活动对海岸带生态影响机制及综合调控研究”“湿地生态保护实践活动的开发与探索”“WWF公民科学家合作模式”等内容作了专题发言,分享生态保护经验和做法。与会其他代表也就湾区湿地生态保育工作以及志愿者行动服务规范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湿地生态圈建言献策。

当天上午,与会人员还参观考察了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广生一围生态湿地和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粤港澳相关专家和环保人士、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珠报融媒

生态北海有依据!金海湾红树林和合浦儒艮保护区入列广西首批“自治区生态环境科普基地”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厅、教育厅、科协联合印发相关通知,命名12家单位为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其中北海市的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列其中。

第一批基地命名的12家单位名单

1.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3.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4.柳州市园博园

5.柳州市白沙污水处理厂

6.桂林市临桂区会仙湿地公园管理局

7.玉林市五彩田园中农富玉公司

8.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9.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

10.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1.广西防城港核电基地科普展厅

12.广西丹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洞天酒海景区

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

美丽的金海湾红树林。韩劲峰 摄

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位于北海市区东南方约15公里处的大冠沙海边。景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由红树林观光带、金滩和休闲娱乐区3部分构成,是极富滨海湿地特色与渔家文化内涵的旅游景区。景区内拥有一片2000多亩的“海上森林”——红树林,100多种鸟类、昆虫、贝类、鱼、虾、蟹等生物在此繁衍栖息。

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图片来源: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据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介绍,儒艮保护区成立于1986年4月,为省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儒艮保护区位于北部湾铁山港海域,主要保护对象为儒艮、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绿海龟、中国鲎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海洋生态环境和海草床、红树林生态系统。

据介绍,自治区首批科普基地建设进一步丰富了生态环境科普工作领域和内涵,构筑了广西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新格局,将为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和科学素质发挥重要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来源:北海日报

旅游区生态保护 保护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

1. 保护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

第1号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雒树刚

2018年12月10日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四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第二章 申报与设立

第五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依托相关行政区域设立,区域范围为县、地市或若干县域。

第六条 申报和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履行申报、审核、论证、批准等程序。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一)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四)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自然生态环境基本良好、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乡镇、村落、街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依存的重要场所开列清单,并已经制定实施保护办法和措施;

(六)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七)在省(区、市)内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成效明显。

第八条 申报地区人民政府向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

第九条 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和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申请的相关文件;

(二)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三)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意见;

(四)本省(区、市)内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相关文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相关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编制工作应广泛听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当地民众意见,吸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地方文化研究、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

第十一条 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文化形态形成的地理环境、历史沿革、现状、鲜明特色、文化内涵与价值的描述和分析;

(二)保护区域范围及重点区域,区域内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物保护单位、相关实物和重要场所清单等;

(三)建设目标、工作原则、保护内容、保护方式等;

(四)保障措施及保障机制;

(五)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请地区,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组应当吸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文化研究、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

第十三条 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对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地区设立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第十四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后一年内,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细化形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并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应纳入本省(区、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与相关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土地利用、旅游发展、文化产业等专门性规划和国家公园、国家文化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六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三年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验收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根据申请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授牌。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

第十八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

(三)负责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四)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五)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评估、报告和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

第十九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项目、文化遗产与人文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联性,依照确定的保护区域范围、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保护清单,制定落实保护办法和行动计划。

第二十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保护当地居民权益,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

第二十一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妥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促进记录成果广泛利用和社会共享。

第二十二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或委托开展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理论和实践研� ��。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制定落实分类保护政策措施,优先保护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实践能力,弘扬当代价值,促进发展振兴。

第二十四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

对传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予以表彰、奖励,采取助学、奖学等方式支持从业者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技艺。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应当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根据当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馆,根据传习需要设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或传习点。鼓励将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元素或符号运用在当地城乡规划和设施建设中。

第二十六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当地国民教育体系,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辅导读本,在保护区内的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课程,在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开设选修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

第二十七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定期组织举办有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利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传播活动。鼓励和支持当地民众按照当地习俗依法依规举办传统文化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挖掘区域内传统工艺项目资源,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传统工艺振兴;组织开展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传统工艺相关技能培训,带动就业,精准助力区域内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第二十九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区域内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开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第三十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深入挖掘、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委托相关高等院校或机构,培养一批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文化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第三十二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应当纳入省市级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作为重要评估指标。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予以补贴。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总体规划,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自评报告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 ��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和旅游部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重点支持。因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文化和旅游部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文化和旅游部已公布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工作依据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文化和旅游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

2. 生态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

生态旅游,类型包括了海洋、山地、沙漠、草原、热带动植物等。我国生态旅游形式已从原生的自然景观发展到半人工生态景观,旅游对象包括原野、冰川、自然保护区、农村田园景观等,生态旅游形式包括游览、观赏、科考、探险、狩猎、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主体活动等,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

生态旅游应当把生态保护作为既定的前提,把环境教育和自然知识普及作为核心内容,是一种求知的高层次的旅游活动。

首先,在开发经营上,生态旅游是科技含量很高的产业,应该在科学技术的密切参与下运作,要求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必须要对所处地区生态系统的特点非常了解,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知识。

其次,在市场方面,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要求参与者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

因此,参加生态旅游的旅游者需要旅游者具有一定环保意识,这也是与大众旅游的明显反差。而目前我国很多生态旅游实践并没有达到生态旅游的本质要求,着重强调了生态旅游“认识自然、走进自然”的一面,而忽略了生态旅游“保护自然”的目标,各地开展的生态旅游产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产品,而是自然旅游或者是观光旅游的另一种形式。

2007中国国际生态旅游博览会是一次促进经济发展、生态旅游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化的产物,她的出现,不光是中国旅游新形势的需要发展,更是世界格局下旅游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各地在旅游资源匮乏的时候,刺激各地旅游发展,提升旅游经济的新起点。

3. 保护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方面的

要想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树立鲜明的主题旅游形象,实现文化资源保值增值,必须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旅游品牌。在草原文化的大背景下,要抓好品牌的创意、设计和开发,沿历史发展脉络,融入蒙古族原生态文化和现代文化创意,以新型的旅游产品为载体挖掘特色文化资源,设计出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特点的文化旅游产品;要进一步挖掘知名旅游景点景区的文化潜力,对发展条件好、潜力大的景点景区,以迎合当代人文需求的形式展现景区的历史文化底蕴、民族风俗习惯、地域文化特色等,丰富文化内涵,提高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其打造成引领内蒙古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品牌,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从不同层次向外界展示和宣传全区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资源;要引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文化旅游热点地区建设,以名镇、名街建设为重点,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打造文化旅游特色产业集聚区。另外,我区文化旅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旅游体验也不全面,草原文化旅游产品设计存在既重复又割裂的现象,品牌效益难以发挥。只有将不同地域的文化习俗进行优化重组,才能使文化旅游产品形成互补优势,形成优质文化旅游产品链;只有打破地域界限,资源共享,� ��能满足游客对文化内涵的需求,才能提升整个区域的旅游经济水平。因此,有必要对全区文化旅游品牌进行有效整合,根据文化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特点,发挥规模效益和联动效应,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旅游产业的创新需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要注重提高从业者的文化素养,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创意,把体现人文关怀、提升文化内涵贯穿于旅游的全过程。文化旅游化需要培育多样的旅游载体,发挥政府的引导功能,拓宽游客的参与领域,把形象化、通俗化、大众化的文化元素贯穿其中,让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一同肩负起我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使命和责任。当前,内蒙古旅游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雄厚的产业基础,独特的资源优势,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十三五”宏伟蓝图的徐徐展开,我区必将迎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春天。

4. 生态旅游的保护

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

生态旅游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

一、最新定义

生态旅游:以有特色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景观的旅游。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生态系统,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并获得心身愉悦的旅游方式。

二、生态旅游的内涵应包含两个方面

1.回归大自然,即到生态环境中去观赏、旅行、探索,目的在于享受清新、轻松、舒畅的自然与人的和谐气氛,探索和认识自然,增进健康,陶冶情操,接受环境教育,享受自然和文化遗产等;

2.要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不论生态旅游者,还是生态旅游经营者,甚至包括得到收益的当地居民,都应当在保护生态环境免遭破坏方面做出贡献。只有在旅游和保护均有保障时,生态旅游才能显示其真正的科学意义。

三、生态旅游的主要目标

1.维持旅游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2.保护旅游目的地的生物多样性;

3.给旅游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资金;

4.增加旅游地居民的经济获益;

5.增强旅游地社区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生态旅游应该鼓励当地居民积极参与,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唯有经济发展之后才能真正切实地重视和保护自然;同时,生态旅游还应该强调对旅游者的环境教育,生态旅游的经营管理者也更应该重视和保护自然,认识自然基本规律内涵。

四、生态旅游的基本特征

1.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是一些保护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系统,参与者能够获得与众不同的经历,这种经历具有原始性、独特性的特点。

2.生态旅游强调旅游规模的小型化,限定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这样有利于游人的观光质量,又不会对旅游造成大的破坏。

3.生态旅游可以让旅游者亲自参与其中,在实际体验中领会生态旅游的奥秘,从而更加热爱自然,这也有利于自然与文化资源的保护。

4.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任的旅游,这些责任包括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责任,对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等。由于生态旅游自身的这些特征能满足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的需要,从而使生态旅游兴起成为可能。

五、生态旅游的总要求

生态旅游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可持续,可持续发展是判断生态旅游的决� ��性标准。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含义,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可以概括为,以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方式管理生态旅游资源,保证生态旅游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当代人开展生态旅游的同时,不影响后代人满足其对生态旅游需要的能力。

六、生态旅游的基本目的

促进生态旅游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开展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具体表现在旅游地居民个体层和旅游地社会、经济、文化整体层次两个层次上。旅游地居民是旅游地社会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拥有维护自身良好发展的权利,因此,开展生态旅游必须让当地居民直接参与到管理和服务中去。

从经济方面,这样的参与使得他们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能有效的促进旅游地经济的发展;从社会方面,旅游业在当地的发展与渗透使得当地居民开阔了眼界,提高了素质,可以更快的融入现代文明;从环境方面,当地居民对自然环境的维护与影响比旅游者更为直接。总之,生态旅游的发展使得当地居民在科学、经济、技术上对资源实施保护又了客观的可能。

在整体层上,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在经济上有利于促进旅游经济的持续增长,并不断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发展资金;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给予资金的支持,提高旅游经营管理者、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在社会效益方面促进公平分配,有利于居民就业机会的增加等,这一切将有效地促进生态旅游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

5. 保护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的关系

开发和保护的辩证关系

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发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破坏。一方面旅游资源开发将改善、美化资源环境,因开发而带来的旅游收益也为资源保护创造了经济条件。另一方面伴随旅游开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游人的不文明活动行为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等都会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两者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并在辩证联系中共同改善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 开发和保护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旅游资源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一旦破坏殆尽,旅游业将失去依存的条件,也就无开发可言了。因此,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开发与保护这对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红原大草原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其中不少是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特别是湿地草原、安多游牧文化独一无二。这些自然的、人文的旅游资源,就目前的客观条件,要很好地全部进行开发可能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先进行保护是上策。而有些旅游资源,还存在如何开发的争议,并涉及到开发后带来的的环境、社会、经济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可以先予以保护而后开发。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旅游业更好的发展。因此,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利用,才能招徕游客,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也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旅游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以体现。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导,是旅游资源价值的充分体现。例如,麦洼寺是川西北现存历史最悠久、建筑规模最大的藏传宁玛派大寺,是外界了解藏传佛教文化的窗口。只有通过合理开发,使之走向世界,并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佛教圣地,才能 充分体现其保护的价值。随着

社会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人们对的提高,人们对旅游需求也随之多样化和复杂化,开发能反映民族特色的旅游资源和以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生态旅游产品,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方向。目前,红原大草原就有这方面的旅游产品供游客挑选。

3、开发本身意味着保护。一般情况下,合理的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是对旅游资源加以整修,而非令其“自生自灭”,以延长其生命周期。对还有就是旅游资源、环境进行改善、美化,以增加其可进入性;或对人文旅游资源搜集和整理,重现其光芒。同时,旅游资源开发促进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旅游收益的一部分,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返回资源地,用于资源地的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开发意味着保护。红原县申报了红原大草原AAA景区,制定了《红原县旅游经营管理办法》、《红原县牧家乐管理办法》,这些措施,就是对红原大草原人文、自然旅游资源的第一道保护网。

(二)、保护和开发又是相互矛盾的

1、从某种程度上看,开发也是一种破坏。包括由旅游开发而造成的破坏和非旅游开发而造成的破坏。虽然旅游资源的破坏并不仅仅是开发所造成的,还有其他社会的、文化的等方面的深层原因,但开发所造成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这与资源保护是背道而驰的。

首先,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种破坏。旅游资源开发需要对资源地进行的适度建设是以局部范围的破坏为前提的。可以说,没有破坏也就没有开发,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由于旅游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粗放型开发模式,使得积极的开发也会带来破坏。红原大草原的标志性景点月亮湾就是一个例子。因为资金投入和技术限制,月亮湾观景台的植被、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破坏。那种盲目的、掠夺式的开发造成旅游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更是对旅游资源的严重破坏。

其次,从人为角度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因管理不善,资源地游客涌入量往往超过其承载力,从而给资源本身造成致命的损坏。大量游客形成的喧哗,破坏了寺院庄严肃穆的氛围;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诸如“×××到此一游”的乱刻乱画更是对旅游资源的极大破坏。

再次,由于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所具有的文化性,因开发而带来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也可能是对旅游资源的毁灭性打击。尽管旅游者与资源所在地的交流和影响以及两种文化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双向的,但事实上,外来文化、外来旅游者对资源所在地(旅游地)的冲击和影响远大于他们所接受到的资源地的影响。旅游开发带来了诸多消极的影响,如卖淫、犯罪、赌博现象的产生发展以及资源所在地居民观念意识的变化,旅游地经济状况、经济意识、审美倾向、社会关系等的改变,民俗风情的同化、庸俗化等,给旅游资源及其环境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破坏。

2、保守式的保护,妨碍了开发。因害怕开发造成破坏,为“防患于未然”,易导致片面强调保护,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开发。因片面地保护而没有对资源进行开发,就不能体现出资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旅游业也就得不到发展。

6. 发展和生态保护

延续历史文脉,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打造弘扬黄河文化的独特魅力,使的黄河文化不仅能在中华文化中独树一帜,更要迈开步伐走向世界,让中华民族的根脉在华夏 大地永久延续,让黄河文化在中华儿女心中奔流不息。滔滔黄河水� �美美中国梦。站在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我们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 担当,不断强健黄河体魄,虞续传承黄河文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更大步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更为磅礴的力量。

7. 发展生态旅游,实现生态保护

  生态旅游的意义: 以有特色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景观的旅游。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生态系统,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并获得心身愉悦的旅游方式。 生态旅游是一个区域或一个保护区生态发展的重要内容,不仅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也是激励保护区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回归大自然,即到生态环境中去观赏、旅行、探索,目的在于享受清新、轻松、舒畅的自然与人的和谐气氛,探索和认识自然,增进健康,陶冶情操,接受环境教育,享受自然和文化遗产等。 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不论生态旅游者,还是生态旅游经营者,甚至包括得到收益的当地居民,都应当在保护生态环境免遭破坏方面做出贡献。也就是说:只有在旅游和保护均有保障时,生态旅游才能显示其真正的科学意义。

8. 生态保护与旅游的发展

生态旅游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于1983年首次提出的。当时就生态旅游给出了两个要点,其一是生态旅游的对象是自然景物;其二是生态旅游的对象不应受到损害。生态旅游的基本原则是:生态旅游是以自然为取向的旅游,生态旅游是在生态学原则指导下,建立在自然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促进生态保护,特别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现资源环境可持续性的旅游,应对游客进行生态保护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自然保护意识,经营和管理者更应重视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应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使当地社区居民受益,地方文化得到保护,从而促进当地居民对自然的保护。

9. 保护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的意义

1、爱国

2、提高个人文化素养,让别人容易对自己产生好感

3、增强民族荣誉感

4、提高个人品味

在旅游过程中可以体现的有:道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1、人生关怀:生来劳作,死时安息

2、人生态度:自然而然、超脱通达

3、教育:尊重天性,无为自化清静自正

4、治国: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主张因俗简礼、休养生息、宽刑简政、兼容并包、依道生法,依法治国、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既是历次大乱之后政府治世的急救包,也符合现代治国原则

5、文化:无为而治,任各个学派自化,齐国稷下、西汉初期、魏晋时期都是百家争鸣的极盛期

6、艺术:清水出芙蓉、天然来雕饰,主张言简义丰、得意忘形

7、环保: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睥睨于万物

8、科技:察天观几、以参为验,以术演道、以道御术,防止科技负面作用

9、信仰:道教

10. 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

1982年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建立。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颀为目标,对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是我国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应对气候与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生态环境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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