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军械所遗址旅游攻略-太平天国-军械所遗址必玩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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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军械所遗址

太平天国-军械所遗址

位于中街路马大鹿巷12号,1982年被列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太平天-械所遗址本为邱氏宅第"慎修堂",建于明代。清咸丰十年(1860年)太平军进入苏州前,宅主携眷离城避乱。战后返回,见厅堂庭院中有煤、铁、炮、炮弹之类,显然做过军械修造工场,民间亦相传为太平天-械所。同治年间,邱氏曾重修住宅。本世纪60年代初期,从庭院地下发现并出土了石炮弹、圆形铁地雷、锯断的铁炮、太平军-之类兵器 ,估计为当初重修宅第时就地掩埋的。
全宅占地近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坐北朝南,三路四进。中路依次门厅、轿厅、大厅和楼厅。大厅面阔三间计17.55米,进深13.7米,东、西、北三面围以宽阔的隔木屏。扁作梁架,山雾云等雕饰简洁圆润,脊檩等处彩绘依稀有龙纹,后檐留存具有太平天国特色的龙凤滴水。大厅前砖刻门楼有清同治年款。除尚具明代建筑风格的轿厅和大厅外,宅内其他建筑多为清代重建。西路书房前有白皮松一株,大可合抱,高约三丈,亦明代时物。1994年文物管理部门对大厅进行了全面整修, 其余建筑仍散为民居。

《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

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

(2017年8月31日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三章 合理利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以下简称金田起义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金田起义遗址包括: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营盘。

(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界庙太平军前军指挥所。

(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庆丰镇赐谷村洪秀全活动遗址、奇石乡石达开故居遗址、金田镇韦昌辉故居遗址、金田镇莫村太平军总部遗址、金田镇古林社冯云山住地遗址、金田镇风门坳金田起义古战场遗址、紫荆镇紫荆茶地太平军总部遗址、江口镇石头脚太平军行营指挥部遗址、马练乡山人村洪秀全住地遗址、官成镇罗文村胡以晄旧居、同和镇大旺圩洪秀全舟中诏发布遗址、国安乡太平军上帝坪团营和打武器遗址、平南镇平田村林绍璋故居遗址、大鹏镇大山村蒙得恩故居遗址。

(四)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紫荆镇杨秀清故居遗址、金田镇屈甲洲战场遗址、思旺镇迎主之战古战场遗址、思旺镇六桂战场遗址、官成镇官村大捷古战场遗址、大鹏镇紫微团营集中遗址、大鹏镇河头拜旗坪遗址、国安乡花洲团营总部遗址、马练乡北胜打铁坪遗址、马练乡中胜坪拜旗遗址。

(五)其他经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认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金田起义遗址。

第四条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分级管理和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保护协调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并将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金田起义遗址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保护工作。

金田起义遗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

第六条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管理、监督工作。

市、县级发改、财政、住建、公安、教育、工商、市政、环保、物价、国土、旅游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

第七条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指定有关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

金田起义遗址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保养、维护、修缮工作;

(二)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在巡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向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四)在保护范围内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依法保护金田起义遗址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破坏金田起义遗址行为的权利。

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意见征集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征集和举报方式,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举报及时受理。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间的联系与合作,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同有关科研单位和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先进保护管理经验,提高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本级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并依法报批、公布。

桂平市、平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并依法报批、公布。

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经批准公布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经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金田起义遗址,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依法执行。

经核定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金田起义遗址,其必要的保护范围分别由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会同本级的规划行政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金田起义遗址中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制定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金田起义遗址设置标志碑,并根据需要设置界桩。

第十三条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葬坟、建窑、取土、采石、捞沙、开矿、毁林等改变遗址环境、地形地貌现状;

(二)倾倒或者堆放垃圾、废弃物,排放污染物等破坏遗址环境风貌;

(三)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损毁或者擅自迁移、拆除界桩、标志碑;

(六)在界桩、标志碑上刻划、涂污、张贴;

(七)其他危害、破坏遗址的行为。

第十四条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内,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并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第十五条在金田起义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其位置、体量、高度、风格、外观、色调等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不得破坏遗址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遗址的文物保护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住建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保养、维护、修缮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监测评估报告,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文物行政部门。

第三章 合理利用

第十八条金田起义遗址的利用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制定金田起义遗址保护预案,尊重历史、地方民俗风情,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金田起义遗址的合理利用,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服务,并对金田起义遗址的合理利用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通过建立遗址公园、遗址陈列馆、遗址博物馆、数字博物馆、主题教育基地等方式,合理利用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观光旅游等活动。

第二十条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开展金田起义遗址历史文化价值的诠释、展示、宣传、学术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提升遗址历史文化品牌价值。

第二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把金田起义遗址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市、县旅游行政部门整合地方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设施,设计文化特色旅游线路,开发文化旅游产品,规范旅游行为。

市、县级相关部门应当将金田起义遗址纳入城市地图、公众服务平台,设置旅游交通标志。

第二十二条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遵守金田起义遗址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利用金田起义遗址举办大型活动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活动举办方或者影视拍摄方应当签订使用金田起义遗址安全责任书,制定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并接受金田起义遗址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鼓励研究开发与金田起义遗址相关的历史著述、小说、戏曲、电影电视、动漫游戏、休闲娱乐、体育竞技等文化创意产品,促进经济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貌,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照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保护方案实施遗址保护的;

(二)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审批工程建设许可手续的;

(三)不履行巡查、检查制度和定期监测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破坏金田起义遗址的行为不及时进行查处的;

(五)在金田起义遗址不设置标志碑的;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请您积极配合、耐心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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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拟6月开馆

在广西贵港“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项目现场看到,工地上机器轰鸣,工人们正在忙碌着搭架、布展,博物馆有望于今年6月开馆。

据了解,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总投资1.1亿元,规划面积210亩,项目工程包括金田起义博物馆、天王广场、停车场和南大门入门景区等。项目现已完成投资额8000多万元,完成博物馆主体建设和室内外装修,完成天王广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可望在今年6月全部建成。

此外,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区部分文物修缮和旅游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目前进展顺利。天王雕像广场、练兵场和古营盘等已经完成修缮,东门旅客服务中心已建成对外开放。前线指挥部三界庙已经完成布展工作,并已经对外开放。目前正在建设的是管理用房、小南门和韦昌辉故居。项目预计2017年年中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博物馆效果图(贵港市旅发委供图)

【逢周六发团】贵港荷美覃塘、灵龟宝山、桂平北回归线、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两日游

贵港荷美覃塘、灵龟宝山、桂平北回归线、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两日游

日程

行 程 安 排

用餐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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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北海7:30出发,乘车赴贵港,抵达贵港【覃塘景区】,覃塘千亩荷花自由拍照游玩2.5小时,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覃塘区“荷美覃塘”,3000多亩荷田里荷花相继绽放。还可以自费购买新鲜的莲蓬和新鲜的莲子,莲子是生活中常见的滋补食品。莲子中所含的棉子糖,是老少皆宜的滋补品,对于久病、产后或老年体 虚者,更是常用营养佳品。新鲜莲子没有苦味,剥开即食,吃起来甜爽!新鲜莲子煲汤还有莲藕的味道),游客可以自行游览参观。之后游览【传奇灵龟宝山景区】, 一块具有华南典型喀斯特地貌的壮族传统村落,山环水绕,风景秀丽,生态天然,如“世外桃源”,屯内基础设施完善,干净整洁。示范区规划核心面积500亩,拓展区面积2800亩,辐射区面积8100亩,已投资700多万建成灵龟宝山公园、灵龟阁、文化广场、新归屯文化长廊、凤凰山、散步绿道、观赏河道等景点;建成黄皮树、辣木树、桑椹和沃柑种植基地,特色规模养殖大闸蟹、辣木鸡等项目,形成规模效应,建设农家乐餐饮、停车场、美食广场等基础设施;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看到曲折蜿蜒的 灵龟宝山“小长城”攀登起来也是有一定难度的,登上顶峰可以一览全景。 长城的四座烽火台象征着:红船精神,古田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 。 会举办盛大民俗文化、壮话山歌文艺汇演活动,农历六月初二“黄皮节”更是该村特有节日,吸引八方游客前来旅游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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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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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乘车前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农民起义运动,是广西最具世界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全国重点旅游资源,1961年经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被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1年被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期名录,是广西6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2013年广西旅游发展大会确定为20个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旅游项目之一。

中餐自理。后乘车前往 【桂平 北回归线标志】 ,位于东经110°08'36",北纬23°26'17"。此标志占地2462平方米,塔高17.2米,跨度26米,象征极线,犹如长虹般美丽的弧柱穿过象征地球的直径为6米的大球体,球体中间有一个10公分的窥阳孔。窥阳孔下睹骄阳,可真正领会到地球斜着身子在黄道十二宫之间转动,太阳直射在南北回归线之间摆动的大自然奥秘。太阳光经此孔直射在正下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的桂平点上。 标志的东西方向嵌有宽5厘米,长20多米的北回归线标志指示线,也是热带与温带的分界线,站在这里,可以一只脚踩在热带上,另一只脚踩在温带上。站在标志正中的桂平点上发音,声音特别洪亮,好似使用麦克风一样,在该处相距32米的南北两地说悄悄话,竟似通电话般清晰,沿东-西弦线分别向外沿伸,洪亮贯顶的声音逐渐减弱,极为有趣。这是全球9个北回归线标志中唯一有强回音的标志塔。桂平古郡,素以人文胜迹和绮丽风光闻名遐迩。桂平北回归线标志塔的建立,对开展科学普及、国情教育、旅游开发等有积极的意义。整个公园融科学技术与旅游观光于一体。公园内有彩色喷泉和天文科学知识展览馆,是人们直观了解自然的科普教育基地。结束后乘车返回温馨的家!

温馨的家

费用

包含

1、住宿:当地星级酒店一晚

2、门票:景区第一大门票

3、餐:含1早

4、导服:持证导游服务

5、车: 正规旅游大巴车;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37-57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费用

不含

1、不含餐,游客可自行在景区附近自费就餐;

2、不含景区讲解员费用

3、行程中一切个人消费;

4、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

注意

事项

1、在不减少行程及景点的条件下,适当调整行程及景点游览顺序,但先征求游客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请游客谅解及配合。

2、请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当您上下车时,请迅速远离车辆,不要站在车辆周围互相等候攀谈,以免发生危险。

3、请不要私自到禁止区游览,以免发生危险。在游览过程中 “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拍照时请注意脚下安全;在游船上请注意看管孩子,不要随意走动,不能越过栏杆拍照等。

4、景区中不得游泳,请高度注意安全,以免造成溺水。

5、此为散客拼团,往返均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过期不候,且所产生的费用需自理,团费也无法退还。

6、建议出行着装以轻便为主并注意防滑,携带雨伞、防晒霜、常用药(如胃药、保济丸、防蚊虫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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